本报讯 记者陈翩翩 通讯员赵楠报道:15日,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《珠海市商事主体“一照一码”登记服务全程电子化暂行办法》,这标志着珠海发挥特区优势、依托互联网实现公共服务便利化获得重大突破,为我市商事主体登记服务全程电子化工作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。
自2015年8月珠海在全国率先实行“一照一码”商事登记模式。在“一照一码”登记制度基础上,市商改办、市工商局进一步提升特区速度,于2016年底率先上线运行珠海市商事主体“一照一码”登记全程电子化服务系统(珠海易注册)。
《办法》明确了窗口虚拟、系统开放、随时随地、简易填报、流程再造等五个流程革新,创新性地规定了两大机制:一是投资者信息采集。投资者是商事主体存在的基础,是商事主体的核心要素。投资者信息采集条款,利用简便的上传功能,进一步保护投资者,维护市场经济和谐稳定发展。二是核查制度。商事制度的核心理念是“记载+公示”,在逐步放宽准入条件的同时,规范权力运行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。核查制度一方面对于商事主体的管理做到张弛有度,另一方面也对商事登记机关权力的行使进行规范和明确。
随着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逐步推进,珠海商事主体的活力进一步增强。目前珠海每千人商事主体数量突破160个,是全国创业密度最高的城市之一。
(来源:2017年5月18日《珠海特区报》)